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 議員行為不檢點可被停職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1/03/25 13:20

最後更新: 2021/03/25 13:21

分享:

分享:

立法會今(25日)通過由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提出的修改議事規則決議案。(程志遠攝)

立法會今(25日)以功能團體22票贊成、0票反對,以及地方選區16票贊成、1票反對,通過修改議事規則決議案,投下反對票的為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。修訂內容包括加入「停賽」機制,如果議員在全體委員會、內會或財委會會議上作出極不檢點行為,立法會主席可將議員點名,並容許代理主席提出「不容修正或辯論」的動議,表決後暫停有關議員職務,首次罰則為一星期,其後再遞增,並訂明立法會議案辯論時限和縮短議員發言時表間等。

鄭松泰認為,有關議事規則修訂屬無必要,不但扼殺議事空間,亦損害議會文化。他解釋,人大決定修改本港選舉制度,新增的資格審查委員會將審核參選人背景,以符合「愛國者」的標準,指如今修改《議事規則》是多此一舉。

建制派「班長」廖長江指,新修訂的議事規則就辯論時間設時限,有利提高議事效率,過去反對派濫用議事規則,今次作出針對性的修改,能在代議士議政論政的權利,以及立法會履行憲制職能和社會責任之間,取得合理適當的平衡,認為有關修訂沒有削弱議會功能,而是撥亂反正,提高議會整體質素和效率。

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,過往十多年立法會的文化每況愈下,自從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議會「掟第一隻蕉」,就打開了「潘朵拉的盒子」,形容以往反對派玩弄議事程序等如「吸毒」。

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就指,過往議會發生很多不堪入目的事情,任何一個有尊嚴的議會都不會容許,認為相關罰則合理。

對於有聲音指,建制派趁民主派離開議會期間修改議事規則,屬「乘虛而入」,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指不認同,認為修訂是因時制宜,若建制派展現所謂君子風度,只是對不起港人。

TOPick舉辦「我們這一家親子餅印大賽」, 立即參加送禮品贏迪士尼酒店Staycation大獎,即按此參加
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
記者:尹櫻霖